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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6章 第176章(1/2)

《七零错位人生》 寒小期 4861 2023-06-18 04:50

  第176章在计划生育政策来临之前,几乎家家户户都有不止一个孩子,少的两三个,多的七八个,甚至还有那种生了十几个娃儿的人家。vga而孩子一多,当父母长辈的最难做到的事情,只怕就是一碗水端平了。端不平的。且不提重男轻女这回事儿,即便都是男娃或者都是女娃,那也没办法完完全全的做到一视同仁。何小花的娘家就是如此,她家三姐妹,最出息的应该是二姐何小梅,但事实上她爹妈最疼爱的闺女却是她这个幺女。疼老幺还算比较常见的情况,尤其是在兄弟姐妹年岁差得多的情况下,偏爱最小的那个孩子,也不算什么多过分的事儿。还有另外一种情况,就是偏爱“懂事”的孩子。所谓的懂事,更浅白一些说,其实就是听话。一个乖巧听话的孩子,在很大程度上虽然会让父母下意识的忽略,但其实还是非常讨人喜欢的。像上辈子的毓秀,还有就是来弟。如果说毓秀是因为所谓的救命之恩,才让李桂芳另眼相看的,但不得不说,这只是个开端,真正让李桂芳将她疼到心坎上的,还是因为毓秀的听话顺从。谁不喜欢乖乖听话的孩子呢?尤其像李桂芳这种霸道脾性的人,她才不会喜欢跟自己一样霸道的人,喜欢的只能是愿意听她的人,甚至乐意将她的话当成圣旨一般去执行的人。巧合的是,毓秀天生就是个软性子,再加上从小就受到了李桂芳的影响,逐渐变成了胆小怯弱的性子,事事都以李桂芳的意志为主。甚至说拿李桂芳当成自己的天,都丝毫不夸张。上辈子的毓秀就如同是第二个苗解放,可她比苗解放天赋好,非但越长越好看,关键是到了上学的年龄后,她的聪明被激发了出来。更凑巧的是,七十年代末高考就恢复了。高考是什么?鱼跃龙门。一个只听自己的话,拿自己当成头顶的天,乖巧顺从长得漂亮,还聪明会读书的孩子……李桂芳会喜欢毓秀,完全是理所当然的事儿。再说来弟,她其实样样都不如毓秀的,典型的低配版毓秀,但胜在她不搞事,安静到几乎没这个人的存在,带她特别省心省力,到了读书的年纪,她也能回回考第一。她其实也是李桂芳钟爱的那种孩子,只是因为前头已经有了毓秀,她才没办法成为家里的千金小姐。可即便如此,来弟在家里也没吃什么苦头,何小红不敢使唤毓秀,也一样不敢使唤她。偏爱这种事儿,是属于潜意识的行为,兴许李桂芳都不知道自己偏爱哪种孩子,毕竟她只有独一个儿子苗解放,无论苗解放如何,她都是疼爱的。等到有孙辈的时候,因为盼着有个大孙子,她对前头两个孙女都没什么感觉,算是不疼爱但也没太讨厌的感觉。说白了,在这个家里面,她最讨厌的就是何小红。如果是上辈子的,大概后来的甄美也会被她列入讨人厌的名单里。可惜,这个时候,甄美尚未出生,倒是甄珠……应该是苗要弟小朋友,首先刷新了李桂芳的认知。哪怕此时的李桂芳还不知道自己究竟喜欢哪一类人,但可以肯定的是,她清楚的知道,她讨厌自家三孙女。苗要弟太烦了真的太烦太烦了从她会开口说话以后,她就在不停的要吃要喝,别的字说不清楚,饿这个字倒是嚷嚷的比雷还响。等她学会走路以后,就不断的闯祸,看到什么都往嘴里塞这个行为,简直让李桂芳头皮发麻。乡下地头很多东西是不能吃的,倒不是说吃了就会被毒死,而是会闹肚子,严重了还要送卫生所。甚至很多小孩子都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小毛病,而早早的夭折了。李桂芳是刻薄,但不是歹毒,哪怕再怎么盼着孙子,她也不会出手害了孙女。再又一次,苗要弟不知道吃了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而发烧拉肚子后,她是真的烦了。等病情稍微一好,李桂芳狠下心来,毒打了苗要弟一顿。然而完全没用。这孩子满脑子都是吃,也不知道是天生的还是怎么回事儿,她的胃口就是比一般的孩子要大。不让她吃饱,她就会忍不住到处乱跑,看见一样东西就往嘴里塞。偏生,孩子还小,跟她讲道理是肯定讲不通的,骂一顿她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,打一顿……还能咋地呢?好了伤疤忘了疼呗老苗家就住在村口,但凡要出生产队,都必须从他家门口经过的。就算不出生产队,门口小道上来来回回的人也特别多。反正,只要从苗家门口经过,必能听到苗要弟的哭喊声。大声的哭叫,大声的喊饿。再又一次目睹了李桂芳把苗要弟打得哇哇大哭后,何小花心情很是沉重。很多时候,人是没办法预料到后续发展的。何小花本来就不聪明,要不然也不会两辈子都把自己的生活搞得一团糟。上辈子就不说了,单说重生以后吧,她压根就连个计划安排都没有,完全是想一出是一出。觉得大姐二姐丧尽天良,就冲出去一通老拳……她就是那种最典型的,做事完全不顾后果,往往头脑一热就做出了后悔一辈子事情的人。自她的大姐二姐,就连何家洗不掉的黑点,全都是来自于那俩混账玩意儿。就算最终那俩混蛋是受到了法律的严惩,在很多人看来,既然罪魁祸首已经受到了法律的严惩,那么就不应该再继续揪着以前的事情不放了。这是与此事毫无关系的路人的想法。换言之,雷劈不到你身上,你当然可以笑着说原谅。但与此事息息相关的那些人呢?何小花不觉得自己有做错什么事儿,就算她懒她馋她还拜金,可这算什么错?她从未干过任何伤天害理的事情。别说她了,她弟弟何小军又做错了什么?凭什么要何家其他人为何小花、何小梅的过错买单?又不是他们唆使那俩混账做出犯法的事情。然而,旁人不会理解的,他们甚至宁可去理解犯错后接受法律严惩的何小红,也不愿意宽容对待罪犯的家人。就因为家里出了两个罪犯,何家人在那些年里受尽了白眼和唾弃,连带那些到了岁数的孩子没办法说亲,年岁还小的孩子甚至都没办法继续在学校念书。重生归来的何小花坚定的认为,这一切的一切,起因都是那一夜两个孩子被何小梅调包了。所以,本就不聪明的何小花,粗暴简单的阻止了调包这件事儿,为此甚至搞得自家提前走上了被人唾弃的路。结果呢?何小花倒是不在乎两个姐姐的夫家跟自家断亲,甚至她巴不得如此。可她也真的没料到,自己会被学校退学,都还没开始相亲就绝了嫁人的路,还有家里人屡遭旁人白眼的事儿。她想不到的。事先完全没想到,事后也没那个意识,直到一桩又一桩的事情摆在了她的眼前,她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事情的发展完全脱离了她早先的预料。在她原先的想法中,阻止两个孩子的调包,就是让一切都导入正轨。毓秀去了她亲生父母身边,虽然会失去来自于奶奶的疼爱,但有父母和哥哥的疼爱也够了。甄珠也会回到老苗家,她会跟她上辈子最好的朋友胖弟一起长大,成为真正的好姐妹。兴许不会读到高中,但因为烈士后代读书免费的缘故,念完初中总归是没问题的。再说了,如果不考大学的话,初凭跟高凭其实差距也没那么大。可现实并非如此。毓秀在甄家过得如何,何小花不是很清楚,主要两家本来就没什么往来。但何小花还是很相信甄家俩口子的人品,没的说对甄珠那么好,却反过来对毓秀不好的。毕竟,毓秀是出了名的乖巧听话讨人喜欢。然而甄珠……何小花不止一次的偷偷去看望甄珠,其实也谈不上是偷偷的,她大可以光明正大的前往苗家。因为何小红是要下地挣工分的,多半都不在家里,而李桂芳其实并不介意何小花来家里,甚至巴不得她多来两趟,只因每次何小花都会帮忙看着点儿那倒霉孩子。在又一次,李桂芳以要去溪边洗衣裳为由,毫不在意的将苗要弟推给了何小花,随后大摇大摆的离开了,完全没有任何的担忧。换个在意孩子的,是不会这么做的,毕竟距离何小花发疯只过去了两年多时间。队上其他社员都还记得此事,没道理李桂芳会忘记。说白了,不过是不在意罢了。-----新书推荐试阅读,稍后替换-----《老太太的咸鱼人生》文案勋贵之家老太君穿贫困山村老婆子。永平王府老太君薨了风光大葬四方路祭,更有圣人赐字缅怀。眼睛一闭一睁,杨太君变成了大坳山下礁磬村杨婆子。家徒四壁,食不果腹。幸好天无绝人之路,借尸还魂后的她还是能吃到……上辈子子孙给的供品杨太君儿子,我要肉油钱书草纸再来一份本文又名《爱的供养》,配bg章节试阅读第001章外头阳光正好,杨冬燕随手操起搁在门后的半大竹篓子,又将割猪草用的小镰刀丢进了竹篓里,抬腿就往外头走。“娘你干啥去?”灶屋那头,二儿媳妇小杨氏探出头来问道。杨冬燕把手上的竹篓子略抬了抬,一言不发的走了。小杨氏看着婆婆走出了院门,略一犹豫,拿旧围裙擦了擦手,蹑手蹑脚的跟了上去。生怕惊动了婆婆,她也不敢跟得太近了,只远远的落在后头,看着婆婆出了村子往后山去了。……他们这儿唤礁磬村,前有一条大宽河,后头还靠着大坳山,按说这依山傍水的,日子该是过得不差才是,可事实上这里却是个实打实的穷山沟沟。事实上,大坳山是正经名字,它还有个诨名叫秃头山,漫山遍野都是光秃秃的石头泥块,就算是平常想打个猪草拾个柴禾都要往山里头走上好久。礁磬村倒是名副其实了,光看这村名就能猜到田地贫瘠。哪怕来这儿已经有十来天光景了,杨冬燕还是不习惯。习惯得了才是怪事了却说这杨冬燕,可不是原先那个村里出了名的受气包杨婆子,此时的她早已被换了芯子。如今的杨冬燕,本是国都南陵郡永平王府的老太君,光是跟前伺候的大丫鬟就有八人,至于院子里其他伺候的人加在一块儿怕是得有二三十人了。杨太君原本是过着锦衣玉食、挥金如土的奢华生活,且像这样的日子她都过了几十年了。只可惜,便是拥有再多的荣华富贵,也买不到寿数。好在她这一辈子什么事儿都遭遇过了,便是面对死亡,也坦然得很,只盼着老王爷能等等她,好叫二人在地下团聚。就这样,杨太君留恋的看了一圈陪伴在自己身畔的儿孙们,咽下了最后一口气,毫无遗憾的阖眼离开。结果,眼睛一闭一睁,她傻了。破败的老屋,乌黑的墙面,漏风的窗户……哦对了,还有她身上盖着的薄被,丝毫不保暖不说,还散发着一股子怪味儿。更糟心的,她居然是躺在稻草褥子上头,这家穷得连破褥子都没有了。于是,她果断的又将眼睛给闭上了。哭声四起。“娘啊娘你醒醒啊,娘啊娘啊娘……”这哭声她熟啊,早在她阖眼的那一瞬间,就听到耳畔响起了儿子儿媳并孙子们的哭声。不过,差别还是很大的,她的儿孙都是地道的南方人,在国都南陵出生长大,不像现在耳畔传来的哭声那般带着明显的北方口音。就这样,在哭声中,杨老太君不得不面对一个现实。她借尸还魂了。好处也不是没有,起码年轻了不止二十岁,按说这笔买卖很值当,毕竟人都死了,如今又活过来了,不是白赚的又是什么呢?然而,她并不高兴。从南到北倒是问题不大,可从养尊处优的王府老太君变成了家徒四壁食不果腹人家的老婆子……这是何等人间疾苦?说真的,杨冬燕觉得她还不如死了呢。借尸还魂的第一天,她躺在泛着酸臭味的土炕上发呆,拒绝相信自己又活过来的事实。借尸还魂的第二天,她饿了,就着破了个口子的粗瓷大碗喝了一碗清得能瞧见碗底污垢的稀粥。借尸还魂的第三天……她看开了。要说杨冬燕也不是生来就是好命的,最早以前她也就是个乡下穷丫头,到了年岁就按部就班的择了户人家嫁过去,结果摊上洪涝灾害,横竖活不下去了,俩口子索性豁出去离开家乡挣命去了。也就是她有这个命了,愣是叫她在那乱世之中挣出了一条生路,甚至因为从龙有功,她男人被雁国的开国皇帝赐封成了异姓郡王。算了,就当重头来过吧。说真的,杨冬燕还是很庆幸的,庆幸她借尸还魂的对象是个年近四十的乡下婆子。婆子嘛,青春是不在了,好歹家里有儿子有儿媳,这要是不幸穿成了个二八少女,搞不好还得重新嫁一回人,受气遭罪就不说了,关键是太造孽了。就在她已经认命的时候,意外就这样发生了。她不是饿吗?别看那清得见底的稀粥被她嫌弃得不要不要的,但事实上它属于好东西。在大雁朝,只有南方才称得上是真正的鱼米之乡,北方这边稻米稀少且珍贵,因此这稀粥都能算是极好的补品了。原就是看她都咽了气又醒转过来,可人是醒了却不吃不喝的,她大儿一狠心,才拿了家里剩下的钱去镇上换了一把黄米,拿回家熬好了喂她吃的。眼见她都好了,自然也就跟着家里人吃起了粗粮。拉嗓子的粗粮啊,她院子里的粗使婆子都不吃的玩意儿,差点儿没把她噎死,连灌了好几口水才勉强下咽。一想到她将来每一天都要吃这玩意儿,甚至连这玩意儿都不一定能吃得上,杨冬燕就觉得人生太艰难了。吃黑面饽饽吧,会噎死。不吃吧,那铁定饿死。她是黄连成了精吧?这也太苦了在万分挣扎之下,杨冬燕也说不清楚当时是个什么心境,反正就是人饥饿到了极点,眼前都出现幻觉了,只仿佛眼前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,她本能的伸手一捞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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